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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疫情期间就诊须知

发布时间:2022-04-20   来源: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青海省肿瘤医院)   浏览:13033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您好!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正常诊疗工作,确保您在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就诊期间的健康和安全,根据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和通知要求,结合目前防控形势及医院实际,敬请来院就诊、住院及陪护人员周知以下内容并做好配合工作: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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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实行实名制就诊,请就诊患者务必带好身份证、社保卡。建议您选择预约的方式来院就诊。可以通过医院公众号“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进行网上预约,按照约定时间到院,减少在院滞留时间。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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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院区请您主动扫描并领取健康码、行程码,医院门诊装有红外线智能测温仪,通过预检分诊处时,请您向预检分诊人员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及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口腔科就诊需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您的体温≥37.3℃、来自或去过中高风险地区、健康码显示黄码及红码、行程码带“*”的患者,请您到发热门诊进行筛查后再就诊(急危重症患者除外)。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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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减少人员聚集,防止交叉感染,请您协助做好如下工作:

(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注意咳嗽礼仪、手卫生;

(二)尽量减少陪诊人员;

(三)按顺序排队,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就诊区域分散候诊,做好防护。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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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达诊区请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配合分诊护士进行体温测量,请在指定区域候诊,就诊时严格遵守“一医一患一诊室”。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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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严格执行三级流调,预检分诊执行一级流调,门、急诊坐诊医生执行二级流调,住院部管床医生执行三级流调,请配合医护人员流行病学史调查工作。门诊及住院患者需认真、准确地填写流调承诺书。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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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要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须做核酸检测。住院病区实行24小时封闭管理。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凭腕带和陪护证出入病区。住院期间全面禁止探视,建议亲属通过短信、视频等方式进行慰问。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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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倡导“无陪护”病房;确因病情需要,陪护准许1名人员,并相对固定。禁止有发热、咳嗽、鼻塞、流涕、乏力、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的人员留院陪护,陪护人员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换。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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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患者及家属加强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不得私串病室。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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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患者及家属必须服从医院管理。陪护人员每天检测2次体温,如体温≥37. 3°C立即停止陪护,上报科室护士长。

感谢您为抗击疫情做出的积极贡献,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全体医护人员将全力以赴,为您的健康保驾护航,感谢您的理解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