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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成绩公示】2019年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总成绩公示及体检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20   来源: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青海省肿瘤医院)   浏览:11626

各位考生:

    根据《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青海省肿瘤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公告》规定,我院2019年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笔试及面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考生总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5月20日至2019年5月27日。并将考生体检工作安排如下:

一、体检人员

参加体检的人员为附表“是否进入体检”栏中标示为“进入体检”的考生。

二、体检时间安排

体检时间:2019年5月28日。

请考生于体检当天上午8:00前到我院门诊4楼C区门口集合,同时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体检费用:男性567元,女性577元(请自备零钱),由我院统一代收。

三、体检标准

体检检测项目、标准及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项目有疑义的,允许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递补原则

考生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环节出现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该岗位参加考核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须知

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考生一定注意以下事项:

1.统一到我院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8-12小时禁食禁水。采血、留尿、B超检查结束后可食用一些食品。

5.女性受检者经期请勿做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

6.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根据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青人社厅发[2018]2号)要求“若体检的应聘人员已怀孕,可待应聘人员孕期结束后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按规定进行公示、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受检者的招聘。

8.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相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不予招聘或取消招聘。

9.请考生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随时与考生联系。

 

联系电话:0971-6363417  6362027

监督电话: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 0971-8239557

省五院监察审计科 0971-6360062

         

 

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