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 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 青海省肿瘤医院 2026年度校园引才加试岗位成绩公布及体检、政审等工作安排的通知

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 青海省肿瘤医院 2026年度校园引才加试岗位成绩公布及体检、政审等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03   来源: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青海省肿瘤医院)   浏览:127

各位考生:

根据《青海省2026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及我院校园引才工作安排,2026年校园引才考核面试及加试工作已全部完成,现将体检、政审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ScreenShot_2026-07-03_155452_593.png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77日(周二) 上午8:00

地点: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门诊四楼C区门口集合。

(三)体检标准及费用

体检检测项目、标准及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项目有异议的,允许进行复检一次,考生应及时向我院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并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丢失的考生请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附照片的户籍证明)。

2.体检工作由我院统一组织,请考生准时参加(自行体检一律无效)参加体检的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承担后果。对于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前一天避免饮食油腻、剧烈运动、吃夜宵。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在受检前8-12小时禁止进食饮水。

4.女性受检者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应事先告知体检工作人员和体检医生。

5.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

6.考生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考生若主动放弃体检,请提前向我院提供放弃体检的声明。

、政审事宜

1.体检结束后到人事科领取相关表格并开具调档案,并于710日前将本人人事档案、政审表及备案表交人事科。

2.体检后将开展政审工作。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提前做好政审、调档准备工作。

招聘咨询电话:0971-6362027

招聘监督电话:0971-6519391

 

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

202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