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党建天地 » 行风建设 » 青海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青海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时间:2018-08-28   来源: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青海省肿瘤医院)   浏览:14791

      1.西宁市湟源县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原局长王刚违规长期使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问题。20122月,王刚指使下属单位农业科技示范场,以湟源春雨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名义将项目补助资金20万元,其他资金12万元,用于购买价值32万元的越野车一辆,并落户于该合作社。之后,王刚长期借用该车供个人使用至20175月。王刚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3月,王刚受到开除党籍和撤职处分。

     2.海东市互助县林业局违规向下属企业筹资、违规发放差旅费等问题。20154月,互助县林业局违规从下属企业宏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苗木经营收入中筹集560万元,用来弥补所属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局等执法单位技术综合楼业务用房建设资金缺口。20153月,县林业局安排宏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从经营收入中支付该局用于招待和拜年的酒水款共计10.6万元。20154月至20168月,县林业局违规用造林项目资金给职工报销差旅费、燃油费等共计34.02万元。20179月、11月,时任县林业局局长张发文先后受到党内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时任县林业局局长刘树德先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副局长师成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林业局资金管理办公室主任王进文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工程师李宝林(原宏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法人)、原会计徐有芳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海北州门源县农技推广中心党支部原书记、主任祁建峰设立“小金库”问题。2014年至2016年,县农技推广中心在实施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项目时,随意安排本单位职工完成授课任务后,违规平分授课费共计19.21万元。20163月和20175月,祁建峰授意财务人员违规将38.66万元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项目资金预存在县城餐饮酒店,用于培训费、单位欠款等支出。201711月,祁建峰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撤职处分。时任原县农牧水利和扶贫开发局党组书记、局长童守斌,县农牧和科技局党组成员、纪检员苏玉梅分别受到诫勉谈话。违规资金已收缴财政。

     4.果洛州班玛县接待中心违规购买高档烟酒问题。201512月至201612月,班玛县政府办公室下属的县接待中心在公务接待中购买和消费高档白酒、香烟共计6.15万元。20184月,时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李秉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接待办公室主任袁启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班玛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李汉江和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刘青武被通报批评。(青海省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韩明媚    编辑:马文花    供稿:监察审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