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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青海省肿瘤医院) 2020年度公开招聘同工同酬工作人员笔试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08   来源: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青海省肿瘤医院)   浏览:11416

各位考生:

现将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青海省肿瘤医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同工同酬工作人员笔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笔试人员

报考2020年度公开招聘同工同酬工作人员各岗位全体考生。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1220日(星期日)上午9:00—10:30分,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地点:青海省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具体考场及座位号以准考证为准。

三、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时间:1214日至1215日(工作时间内)

地点: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门诊四楼C区人力资源部

四、笔试有关要求

1、参加笔试人员必须凭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准考证、《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于2020年12月20日上午800入场。

2、开考后15分钟不得再进入考场,逾时按缺考处理。

3、参加笔试人员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考试相关书籍材料及其他物品入场。

4、因考试人数较多,请勿开车前往。

五、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为确保笔试考试安全、平稳、顺利进行,现就做好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提出以下基本要求:

1、凡是在12月7日至12月20日期间自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或“信康码”非绿码的考生,须在考试当天将考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原件)交到考点“体温检测”工作人员手中,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属于新冠肺炎疑似、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且在治疗或隔离期间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考生应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人与人之间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进入考点时,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信康码信息(绿码)、《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及资料,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测量和消毒工作,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若体温超过37.3℃,需现场接受2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须由现场医护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确属发热的,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3.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4.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防控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按照考点所在地疫情风险等级和防控要求科学佩戴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及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拒绝佩戴口罩者,不得进入考点。

5、考生应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6、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赴考时要做好个人安全防范,乘坐公共交通时应注意个人防护,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做到勤洗手和佩戴口罩,各位考生要严格落实。

     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

                                 2020128

 

附:《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请自行下载打印)

2020年青海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