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2023青海省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医疗卫生人员公告》等有关文件精神,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 青海省肿瘤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已进入拟聘用公示环节,因护士岗位考生政审环节中资格审核不合格,对护士岗位进行递补,现就递补进入体检、政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递补名单详见附件)
一、体检人员
递补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二、时间地点
1.体检时间:2023年10月17日。
2.体检地点: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当天上午8:00准时到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门诊4楼健康管理科。
三、体检标准及费用
体检检测项目、标准及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项目有异议的,允许进行复检一次,考生应及时向我院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并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注意事项
1.体检工作由我院统一组织,请考生准时参加(自行体检一律无效)。
2.参加体检的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承担后果。对于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前一天避免饮食油腻、剧烈运动、吃夜宵。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在受检前8-12小时禁止进食饮水。
4.女性受检者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应事先告知体检工作人员和体检医生。
5.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
6.考生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考生若主动放弃体检,请提前向我院提供放弃体检的声明。
五、政审事宜
体检后将开展政审工作。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提前做好政审、调档准备工作。
招聘咨询电话:
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 0971-6362027
招聘监督电话:
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监察审计科:0971-6360062
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