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委托,拟对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项目进行国内询价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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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成九询价(货物)2016-00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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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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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询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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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55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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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分包个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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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包要求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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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关货物经营范围的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安装及调试能力; 3、所投产品必须为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公布的产品,且车辆排放达到国家环保要求。 4、投标人须为投标车辆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投标人为车辆生产制造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商声明,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提供车辆生产制造商有效的授权证明。 5、提供自动上车担架制造商或其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6、改装基型车(底盘车):为当年最新款车型。 7、投标人可对上述项目进行询价,但不得就本项目拆分询价,所投包内容项目必须响应询价通知书所列示内容;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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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 |
2016年12月08日 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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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表领取时间 |
2016年12月08日至2016年12月12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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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表领取方式 |
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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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表领取地点 |
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金座晟锦C区20号楼1单元1073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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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 注:需网上购买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同时将以上资料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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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
2016年12月14日 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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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16年12月14日 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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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及开标地点 |
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金座晟锦C区20号楼1单元1073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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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单位: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971-7193774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东区为民巷2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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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成九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女士 联系电话:0971-5167660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金座晟锦C区20号楼1单元1073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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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
中信银行西宁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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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人 |
青海成九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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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75901101826001008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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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青海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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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
单位名称:青海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0971-6145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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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成九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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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0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