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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青海省肿瘤医院 关于开展2026年度校园引才岗位考核测评 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16   来源: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青海省肿瘤医院)   浏览:82

根据《青海省2026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相关要求,我院拟组织开展2026年度校园引才岗位考核测评

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测评原则

考核测评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考核测评程序

本次考核测评工作按照在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门户网站https://www.qhzlyy.com)发布考核测评信息、现场资格审查、组织进行考核测评、签订三方就业协议(20242025届择业期毕业生不签订就业协议,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体检和考察、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拟聘用人员信息、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资格审查

已完成网上报名、现场报名(投递简历),并符合招聘条件应聘人员,请按以下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6622624日(工作时间)(本地考生请尽量于622日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2.现场资格审查地点: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门诊四楼C区人力资源部(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南山东路166号)

3.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2026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现场资格审查诚信承诺书》(须本人签字)(附件2;

2《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资格审核表》(一式两份)(附件3;

3)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

4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信网下载带有二维码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62026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学历证明中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何年何月何日可取得毕业证书。

2026731日前不能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规范化培训证明的,取消招聘资格。

4.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由我院在考生提供的《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资格审核表》中盖章确认,其中一份交给考生,在面试环节使用,请考生注意保管好。

5.逾期未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以及递补审查的视为自愿放弃。

如考生本人确无法到场,可委托他人代办,须同时提供委托书(考生签字)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核测评组织实施

1.考核测评方式内容

考核测评按照“考用一致、科学灵活”的原则,根据岗位职责任务、学历要求等,重点考核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专业水平等。

硕士研究生学历岗位,引才岗位数与参加考核测评人数超过1:10时,主要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测评,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进行测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5比例进入面试;硕士研究生学历岗位,引才岗位数与参加考核测评人数不足1:10时,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测评本科学历岗位,统一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测评,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进行测评。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

引才岗位数与参加考核测评人数之比达不到1:3的,核测评合格标准为70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取消聘用资格。

总成绩并列处理原则。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先按国家规定的优先条件确定(退役军人、随军家属、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残疾人等);再按招聘条件中的优先条件确定聘用人员;优先条件无法确定的可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聘用人员;无笔试环节的进行一轮加试

2.考核测评时间及地点

笔试拟定于2026626日组织进行,面试拟定于2026630日组织进行。

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门户网站https://www.qhzlyy.com相关通知。

3.成绩公布

考核测评结束后,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门户网站(https://www.qhzlyy.com)公布考核测评成绩。

(三)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程序

根据考核测评结果,按岗位数和参加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政审)环节人选,由医院与国内2026届毕业生、毕业院校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与国(境)外院校在读人员签订双方协议。20242025届择业期毕业生不签订

就业协议,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体检、考察(政审)等后续程序,需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及《青海省2026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相关要求。

经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省卫健委及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

三、其他要求

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均需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相关纪律要求,考核测评工作人员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应聘人员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按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应聘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须在考核测评前提前告知应聘人员。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青海省2026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招聘咨询电话:0971—6362027严婧(工作时间内)

招聘监督电话:09716519391

 

附件:

1.2026年度校园引才岗位需求表》

2.2026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现场资格审查诚信承诺书》

3.《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资格审核表》

附件1.doc

附件2.docx

附件3.docx

                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

                2026616